当前位置: 首页  >> 乡村振兴  >> 振兴人物  >> 查看详情

新版“大学生管理规定”颁布 将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

来源: 中国产经观察  日期:2017-03-11 11:44:48  点击:4802 
分享:

北京2月16日电(孙竞)教育部今天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的一大亮点是,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支持学生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新《规定》从四个方面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一是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二是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三是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四是规定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新《规定》明确了“学生享有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将高校作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责任主体。高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表示,创新创业折算学分制度、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这三项具体制度是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目前一些地方和高校已经开始实施的具体措施。高校探索创新创业折算学分制度,是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口号的积极响应,是高校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大胆尝试,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创业积极性。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为有志于早日创业的学生免去了后顾之忧。学生休学创业,进可以为事业拼搏奋斗,退可以回校继续学业,日后再则他业。允许在校学生创业,也可以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新《规定》设置的休学创业复学学生转专业制度,有助于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灵活结合,满足学生对教育选择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这也是大学教育主动适应学生需求、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着力培养应用型行业骨干的应有之义。 

相关文章

  • 到2020年 将建设千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到2020年 将建设千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北京2月14日电(孙竞)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南》。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教育司巡视员王继平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根据制造业人才发展要求,将整合五项重点人才工程。 一是制造业与教育融合发展工程。推动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牵头组建一批先进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组织职业学校制造类专业教师参加5年一轮的专业技能培训;组织专业教师定期到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6个月;选派制... [阅读]

  • 毕业生到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工资高定三档 毕业生到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工资高定三档

    北京1月25日电(记者申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新录用为公务员的和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工资按不同地区可分别高定一至三档。 据了解,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795万人,就业形势严峻。 《意见》提出,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