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获悉,截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共受理举报8657件,经梳理合并,累计向被督察地区转办5462件。被督察地区完成查处1893件,其中立案处罚1479家,处罚金额6614.16万元;立案侦查213件,拘留112人;约谈1100人,问责687人,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陆续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等省(市)实施督察进驻。督察工作按计划实施,截至12月10日,7个督察组均完成第一阶段省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275名领导谈话,其中省级领导163人,部门和地市主要负责人112人;累计走访问询169个部门和单位,调阅资料2.8万余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问题。其中,广东省受理群众举报数量最高,已达到2206件,问责112人;北京市受理举报1283件,问责28人;上海市受理1144件,问责2人;湖北省受理1403件,问责97人;重庆市受理1308件,问责33人;陕西省受理828件,问责256人;甘肃省受理485件,问责159人。
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督察,进一步调查核实省级层面督察聚焦的有关问题,预计下沉督察时间10天左右。根据有关规定,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不处理被督察地方的具体环境问题。